深圳市南山区总工会2023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总工会2023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根据《深圳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南山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和2023年南山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员额配备情况,区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南山区总工会2023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职位表》(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条件;

6.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五年内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被列入南山区编外人员“黑名单”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情况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选可优先录取:

1.中共党员;

2.具有工会工作经验的;

3.通过国家相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法律职业资格、会计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心理咨询师以及人力资源管理师等与工会工作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forms.ebdan.net/ls/k6D3EMMF?bt=yxy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4日(周一)09:00至4月28日(周五)18:00。

(三)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提交报考岗位后,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将不能修改,请务必谨慎选择报考岗位,确认报名信息后再提交。

2.报考人员应当据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填写信息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将不能参加笔试。

3.报考岗位要求取得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证书的,须在2023年4月23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2023年4月23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人员年龄和工作经验年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4月23日,按周年计算。

5.报名截止后,特殊情况岗位招聘人数调整规则:

按照以下方法调整专业岗位招聘人数: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报名人数,B代表原计划该岗位招聘人数,C代表调整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1)A≥3B,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3)专业岗位调减后的招聘人数,调剂至综合岗。若调整后综合岗的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则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结果减少相应招聘人数。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在线笔试+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在线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应当自行配置好具备摄像、麦克风、扬声器和上网功能的计算机和手机,并保持网络通畅。

1.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文字材料测试。

2.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5月7日(周日)上午9:30-11:30。进入笔试人员须在2023年5月6日(周六)19:00之前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笔试链接和笔试须知,在笔试正式开始前调试好计算机和手机。

3.参加笔试人员可在2023年5月12日(周五)18: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本人笔试成绩、岗位排名、是否进入资格审查等相关信息。

4.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的3倍(笔试成绩同分考生不受倍数限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人数不足3倍的,合格考生均可进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1.工作人员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报考材料进行线下审查,时间 :2023年5月15日至5月17日,9:00-20:00,地点:爱心大厦1013室,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电子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报考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以及相应的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5)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需填写《无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3),承诺拟聘用公示前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进入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从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递补(笔试成绩同分考生同时递补)进入资格审查。

(三)线下面试

1.时间: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爱心大厦10楼

面试成绩合格线分数为60分。2名面试考官给予考生面试成绩不合格的,即判定该考生面试成绩不合格。

3.面试形式:见面试通知单

(四)考试总成绩查询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进入面试人员可在2023年5月23日(周二)18:00后登陆报名网站查看总成绩、岗位排名以及是否进入体检等相关信息。

五、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员需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事宜均由深圳市南山区总工会另行通知。考生按要求自行前往,费用自理。未参加体检人员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聘用单位在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人员招聘栏目(http://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rsxx/gwyzkhruzl_1104/index.html)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聘用单位批准未按期办理用工手续的,不予聘用。

七、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被取消聘用资格、放弃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不满的,招聘单位可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八、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在线考试操作指引,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南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黑名单”;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接听。因报考人员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接听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南山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86218514、0755-2654210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深圳市南山区总工会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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