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大鹏新区区属学校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3年上半年大鹏新区区属学校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3年上半年大鹏新区区属学校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5名,具体岗位见《2023年上半年大鹏新区区属学校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特别说明: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因参加重大比赛等特殊原因缺考挂科且补考通过的,须由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

7.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学士/硕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相符。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的,且没有单独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以教育学相关专业报考的考生,所学专业方向须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

3.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截至公告报名首日,1987年3月15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截至公告报名首日,1982年3月15日之后出生)。

4.职业资格

考生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延至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办理入职。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时间: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1.预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预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预报名网址:https://dpxqjy2023cj.htirc.cn/。预报名筛选通过的考生,须按公告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等应聘材料,仅有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考生应密切留意我局发布的考点补充公告。未预报名的考生也可参加现场报名。预报名未通过的考生不建议前往现场资格审查考点。

2.现场报名。设立北京等考点,报考者提前下载《2023年上半年大鹏新区区属学校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考试教师报名表》(附件3),相关内容填写完毕后带至报名地点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请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材料。未参加预报名的考生也可现场报名。

(二)须提供材料

报考者应按照要求提供排好序的相关材料。考点现场资格审查时也请按以下顺序核对原件,并提交报名表原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

1.报名表(附件3,需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如考生为博士研究生的,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考生为硕士研究生的,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只需提供研究生期间就读的成绩单,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6.岗位要求英语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英语专业等级证书,须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7分或者托福考试95分以上成绩单。如报名时暂时无法提供岗位要求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的,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等级证书(成绩单),并就本人相应等级证书(成绩单)提交《承诺书》(详见附件5);

7.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8.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9.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尚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须提供正规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翻译文件);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归国人员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须提供成绩单及其中文翻译文件(须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④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须提供相关证明。

⑤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10.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发现恶意报考多区、多学校岗位,将取消本次所有招聘岗位的面试资格;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4.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5.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与面谈

(一)时间与地点

设立北京考点,考点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地点视考点实际情况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

(二)资格审查与面谈

通过网上预报名筛选的考生,需本人携带所属材料现场参加审查。考生本人须按时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审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谈,并按照公告要求备齐材料,参加资格审查与面谈。

专家小组根据考生资格初审与面谈情况进行预评分,根据资格审查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各岗位拟聘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下一轮考试人选。

2.面试公告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面试时,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公告要求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深圳市大鹏新区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面试

(一)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将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发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面试合格线为60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各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预评分排名为准。

(五)成绩公布及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有关要求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示5天。

六、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时间经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新区组织人事部门申请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招聘单位原则上将在正式开学前预留时间,完成聘用手续的办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新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招聘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事业编制教师须在深圳市大鹏新区至少服务满五年,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深圳市大鹏新区。

七、试用期

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通过本次考试进入大鹏新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拟调离该单位,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拟聘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或留学证明等相关资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公办中小学校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

1.大鹏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dpxq.gov.cn/

2.大鹏教育卫生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九)咨询电话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55-2833319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上半年大鹏新区区属学校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2023年上半年大鹏新区区属学校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考试教师报名表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

5.承诺书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2023年上半年大鹏新区区属学校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2023年上半年大鹏新区区属学校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考试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doc

附件5: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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