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业见习基地拟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募人数
审判执行辅助岗12人,行政管理辅助岗8人。
招募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基本办公软件应用;3.毕业2年内未进行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审判执行辅助岗位的,原则上要求法律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等处分的人员;
4.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人员。
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将下列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ujiyuanzhaopin@126.com,材料名称统一以“见习人员+姓名”形式标注。
报名资料如下:
1.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见文末二维码);
2.个人简历;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如有专业资格证书的一并提供。
招募程序
(一)面谈。报名时间截止后,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面谈,参加面谈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审核后退回。面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达成见习意见后,确定人选并签订《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
见习补贴
见习补贴3000元/月,购买特定人员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其他事项
1.见习人员见习管理按《关于印发<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和《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见习学员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2.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后,符合见习人员条件且有意向参与见习的青年,可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招募程序依照本公告执行。
3.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
招募人数
审判执行辅助岗12人,行政管理辅助岗8人。
招募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基本办公软件应用;3.毕业2年内未进行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审判执行辅助岗位的,原则上要求法律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等处分的人员;
4.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人员。
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将下列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ujiyuanzhaopin@126.com,材料名称统一以“见习人员+姓名”形式标注。
报名资料如下:
1.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见文末二维码);
2.个人简历;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如有专业资格证书的一并提供。
招募程序
(一)面谈。报名时间截止后,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面谈,参加面谈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审核后退回。面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达成见习意见后,确定人选并签订《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
见习补贴
见习补贴3000元/月,购买特定人员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其他事项
1.见习人员见习管理按《关于印发<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和《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见习学员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2.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后,符合见习人员条件且有意向参与见习的青年,可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招募程序依照本公告执行。
3.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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