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补充公告

  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队队员公告已于2022年9月30日发布(详见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秀美新丰APP《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根据前期招聘情况,结合消防工作的政治标准、专业素质、业务能力、身心健康等基本资格条件的特殊要求,现补充招聘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能适应准军事化工作环境,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较好的亲和力、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4、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5、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有办公室或文秘工作经历者、消防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年龄:18-30周岁(1991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要求和薪酬待遇

  (一)岗位要求

  具有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文史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室软件,有一定的摄影摄像基础,法学类、文秘类、新闻类、汉语言文学类等专业毕业生优先招收,有办公室或文秘工作经历者、退役军人(2年内退役)、A1、A2、B1、B2驾驶证(驾驶经验满3年)、游泳教练证、体育特长等优先招录。

  (二)岗位条件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名,性别:男,24小时执勤。

  (1)工作职责:主要从事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灭火救援、抢险救援及日常执勤训练工作,服从地方党委、政府和消防救援队伍的领导指挥。

  (2)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5%),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工资待遇:通过试用期被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工龄工资、执勤补贴等组成。月薪不低于5000元(含“五险一金”)。

  (4)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5)每月享受不少于8天带薪假期,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0天带薪假期。

  (三)薪酬待遇:

  1.节日补贴:国家重大节日享受节日补贴。

  2.按照《民法典》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

  网上报名:填写《新丰县公开招聘报名表》,发送邮件至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邮箱:sgxfxfdd@163.com。(咨询电话:胡队长:13542287709、戴助理:13226514308)。

  现场报名:应聘者自行或委托他人将报名材料交至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值班室,地址:新丰县丰城大道东240号。

  2、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1日17时(现场报名受理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

  (三)考试

  初定时间为2022年11月22-30日。考试地点: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引体向上、100米跑)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体能综合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40%+面试×60%,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

  考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

  1.《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体育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体检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1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组织岗前培训,并对应聘者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1年后,根据应聘者表现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入职上岗时间初定为2022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胡队长:13542287709、戴助理:13226514308)。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1: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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