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兴县选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新兴县作为云浮市融湾发展的桥头堡,是西江流域著名的“鱼米之乡”“水果之乡”“中国果品加工之乡”“全国最大的高端不锈钢餐厨具制造基地和出口基地”,持续多年入选全国县域综合竞争力400强、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被评选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国家卫生县城。新兴县地理位置优越,位于广东省中部偏西,毗邻珠江三角洲,在“广肇佛经济圈”以及“珠中江经济圈”的相接处;交通便利,距广州160多公里,广湛高铁新兴南站预计2025年底建成。

新兴县卫生健康系统紧紧围绕建设“卫生强县、健康新兴”的目标,不断加大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如:新兴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使用、县中医院易地新建、县第三人民医院新建、县妇幼保健院扩建等升级改造项目。

为持续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不断增强发展新动能,新兴县组织实施医疗卫生人才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选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38名,具体岗位见附件《2023年新兴县选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基本条件。

(三)选聘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即1972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7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7月14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学位的人才一般不超过35岁(即1987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四)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其他报考人须于2023年7月14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现已在云浮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列入本次人才选聘对象。

三、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包括组织报名、综合性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选聘过程中可视具体报名情况,适时分批组织多轮开展综合性审核、面试、体检、聘用等工作。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8日。

2.报名材料

(1)《新兴县选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

(2)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3)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以现场报名方式开展。

现场报名地址:新兴县新洲大道南55号新兴县卫生健康局二楼206室。联系电话:0766-2976062。

(二)综合性审核

考生报名后,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要求及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履历等材料进行综合性审核。

综合性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需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面试

对通过综合性审核的人员按选聘职位人数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从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及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入围人员进行考察,主要是对拟聘用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突出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后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将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选聘单位宣传栏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人才选聘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有关程序依次递补。当选聘出现岗位组未招满时,对参加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被引进聘用的人员,可按照专业相近、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我县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双向选择,服从调剂的,择优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选聘的人才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至少在我县服务5年。除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外,对符合人才政策扶持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申请相应标准的生活补贴;服务期内离开新兴县的,须将已发放生活补贴全额退回。

对选聘到我县工作的40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博士后,除享受上述政策外,可向省财政申请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30万元生活补贴。

工资福利、人才补贴、住房保障、教育保障等可直接联系各招聘单位人力资源办公室咨询。

(二)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和享受政策待遇资格。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录用人员,在服务期前三年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选聘公告内容,由县卫生健康局会选聘单位进行解释。

附件1:2023年新兴县选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新兴县选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新兴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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