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2023年“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招聘督导人员

  为确保“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深入推进,根据《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粤民发〔2020〕142号)《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1〕3号)以及《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1〕27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民政局决定组织公开招聘韶关市2023年“双百工程”督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韶关市民政局计划公开招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2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持有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所督导领域的专业技能和有关政策法规知识;

  (三)具备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四)具有所督导服务领域的实务经验,一般应不少于4年。

  对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获得全国及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省民政厅委托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评选的“优秀社工”等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二)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督导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督导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当地社工服务站实地专业督导工作,原则上1名督导人员负责5-8个社工站,每月至少应在每个站督导不少于1次,每月在每个社工站累计督导时长不少于16小时。参与疑难案例的服务,指导社会工作者制定服务方案,及时回应和解决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需求;

  2.协助社工站做好“双百工程”社工服务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培育一批稳定的、本土化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3.全面了解所督导的社工站服务区域情况,制定督导工作计划,指导社会工作者开展科学系统的需求评估,协助制定社工站工作计划;

  4.宣传“双百工程”相关政策,传播社会工作知识和理念,确保“双百工程”有关政策的落实,并提出推动“双百工程”建设和本土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建议;

  5.开展实务研究,形成具有一定社会效益的工作案例、实践方法、服务模式;

  6.组织社会工作者以站点互访、工作坊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

  7.完成韶关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薪酬待遇

  督导人员综合年薪13万元(税前,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和差旅、交通、办公等费用)。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审核、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3月16日至3月26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自行在韶关市民政局网站下载《韶关市民政局2023年公开招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如实填写。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中级社工证及奖励奖项相关证明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撰写一篇文章,阐述本人对于韶关市“双百工程”督导工作的看法与理解(不少于1500字)。

  以上材料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打包发送到韶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科电子邮箱:sgmzflk@126.com,邮件标题以及报名表等材料注明“应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姓名”。

  (二)资格审核

  韶关市民政局按照招聘要求,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外公示。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未列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不再通知)。面试对象在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中级社工证或助理社工证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核查。资格核查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相关资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所应聘岗位工作能力、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意识与技巧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由韶关市民政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予以录用。拟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达标,空缺名额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名单公示

  对体检达标的拟聘人员,在韶关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六)录用

  录用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统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落实薪酬和社会保障(“五险一金”)待遇。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者应当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报名、面试等工作。

  (四)本公告由韶关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1-8732601、873261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韶关市民政局2023年公开招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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