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河源公证处招聘公告

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府〔2020〕25号),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广东省河源市河源公证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普通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广东省河源市河源公证处辅助人员:1名;

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无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实务类(C0301)或法学类(B0301、A0301)。

(四)其他条件: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操作,服从工作安排。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如: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3.报考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广东省河源市河源公证处编外人员报名表》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报名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沿江东路5号河源公证处。

(四)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经审核合格的,通知参加考试。

(五)报名咨询电话:0762-3820076(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度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由河源市司法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考生请保持通讯通畅。

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政审合格的应聘者按照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入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市财政有关编外人员的规定执行。

其它未尽事宜,由广东省河源市河源公证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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