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聘用人员(其中4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名普通类编外人员)。现因故延长报名时间及调整笔试时间,其它事项不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岗位职责
(一)劳动合同制书记员(4名)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普通类编外人员(2名)

其中办公室文员职位1名、宣传科文员职位1名。主要职责如下:

1.办公室文员:协助做好办公室有关综合性事务和整理、扫描、归档有关文件及案卷材料等辅助性工作。

2.宣传科文员:负责新媒体文案策划、短视频剪辑、新媒体技术应用及产品制作等。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招聘职位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6.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7.聘用后须承诺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至少满2年;

8.学历:须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非在职),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9.专业:报考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大类、学科参考目录)》选定,分别如下:

(1)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法学专业(B0301);

(2)办公室文员:图书馆学(B120501)、档案学(B120502)、信息资源管理(B120503);

(3)宣传科文员:网络与新媒体(B050306)。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在河源市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设立人)的(本情形只适用于劳动合同制书记员);

5.其他不宜担任法院聘用人员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薪酬待遇:根据上级主管机关有关文件规定及《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河中法[2022]63号)规定确定薪酬及保障待遇,入职转正后年薪酬预算保障为7万元左右(含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试用期内工资按转正后月薪酬80%计发。

(二)普通类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按河源市财政部门有关编外人员(普通类)的规定执行。试用期内工资按市财政确定编外人员工资额的80%计发。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为hyzyzzc@126.com。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延长至2023年11月15日17:30止(即延长报名时间7天)。

2.报名资料

(1)《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内(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打包上传至报名邮箱(hyzyzzc@126.com)。待通知入围面试时考生须持上述报名资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二)确定考试人选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确定考试人选,并通知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预留联系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预审,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招聘采取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其中笔试占总成绩30%、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占总成绩30%、面试占总成绩40%。

普通类编外人员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其中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其中:宣传科文员职位除参加结构化面试外,需加考专业技能面试,该岗位面试总成绩计算: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50%)+专业技能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保留12个月,保留期间如有职位出现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双方意愿开展递补工作。

1.笔试

(1)调整后的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试题采取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和阅卷。考卷按照“公共基础知识(含法律基本知识)+行政能力测试考核”模式命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成绩公布:笔试按百分制计,60分以上为及格,笔试不及格者,不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考试成绩,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及面试的考生名单(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和面试;如考生名单达不到规定人数,则按实际人数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和面试)。

2.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及面试

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分看打和听打)、面试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及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三项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情况,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由我院组织考察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修养、个人征信及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或放弃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首次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以上的,可续签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拟聘用人员属在职人员的,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我院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表上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五)请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有关及未尽事宜,由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382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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