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口帮扶龙川工作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28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方式,将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szbabflc@163.com。

  三、招聘岗位条件

  (一)文字材料岗位(1人)

  基本要求:

  1、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及其他要求:汉语言文学类优先;中共党员优先,具有2年以上政府机关工作经验和有媒体报道工作经验优先;

  3、户籍及年龄要求:户籍不限,龙川籍优先;年龄2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心理承受能力,为人正派、有正义感和社会良知;

  5、热爱从事对口帮扶和乡村振兴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扎实的理论基础以及团队合作意识,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安排。

  (二)会计财务岗位(1人)

  基本要求:

  1、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及其他要求:会计财务类,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会计证书;

  3、户籍及年龄要求:户籍不限,龙川籍优先;年龄2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5、熟悉政府会计相关准则,具有较强的会计专业技术和实操能力以及团队合作意识,办事认真细致,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安排。

  四、考试方式:面试

  对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我组将认真审查报考资格,并于10月12日前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考核按指定的时间地点面试。未接到电话通知的,视为报考审查未通过,相关报考材料概不退还。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我组电话通知考生统一到我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1∶1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在已淘汰的人选中,按照面试分数由高到低顺序进行补录。

  七、聘用

  (一)确定招聘的考生将由工作人员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考生。由我组将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办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我组将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由我组统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

  八、工作地点、时间和待遇

  1.工作地点:河源市龙川县城;

  2.工作时间:按照河源市龙川县党政机关上班时间执行;

  3.薪资待遇:具体薪资面议。

  九、其他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其他不符合工作要求的。

  附件:深圳对口帮扶龙川工作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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