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民政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紫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紫府〔2020〕4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紫金县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类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普通类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无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正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紫金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紫金县民政局二楼办公室(紫城镇永安大道北六街1号)。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紫金县民政局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报考驾驶员的需提供驾驶证)。

  3.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资格审核:根据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及人岗匹配度等,由紫金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确定面试人员。

  (五)其他事项: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名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等情况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再另行通知。经审核,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五)报名咨询电话:0762-7822499(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对象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报名人数不足三名的,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确定。经审核确定为面试人员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未收到相关通知的考生不列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主要为现场处理能力测试,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含)以上。

  五、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按照拟聘用岗位数及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等额体检人数,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紫金县民政局通知应聘者参加政审的时间、地点,政审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紫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如因体检、政审等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最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并按规定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政审和公示。

  (四)递补聘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招聘人选:

  1.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的。

  2.拟招聘人员放弃招聘资格的。

  3.招聘人员未报到的。

  4.招聘人员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的。

  (五)聘用手续。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紫金县民政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并将聘用人员信息报紫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六、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县财政有关编外人员的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按《紫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其他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持由公安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其他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

  八、未尽事宜,由紫金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紫金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紫金县民政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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