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为进一步壮大五华县消防救援队伍,增强应急救援综合能力,五华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招收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此次招聘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素质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培训、录用等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是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省常住人口;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执行《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4.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5)参加邪教组织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报考岗位工作的。

  (二)岗位名额和条件

  1.灭火救援战斗员(35人)

  年龄:18-28周岁。

  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执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2.驾驶员(15人)

  年龄:消防车驾驶员岗位35周岁以下。

  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执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必备条件: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1、A2以上或者部队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A驾驶证。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5日。应聘人员填写好《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标题请注明“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后,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县消防救援大队邮箱:whxfdd@163.com,联系电话/传真:0753-4338811,文档名和邮件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名岗位”字样,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表时需填写岗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人员将在报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下一步资料复核、面试、体能考核、体检等。

  (三)体能考核、面试

  1.体能考核(占60分)。驾驶员、战斗员体能考核项目为15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屈腿仰卧起坐;体能考核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为20分,总成绩最高60分。任一单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体能考核所有项目均只测试一次。 

  2.面试(占40分)。体能考核合格的招录对象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以提问交流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40分,低于24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四)体检

  体格检查由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依综合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复检人员。体检复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标准》(地勤人员)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治审核

  体检合格的招录对象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原件上交各单位。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成绩进行排名,对拟录用人员及成绩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组织拟录用人员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入职后参照五华县事业单位职工待遇,薪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奖金等。试用期(3个月)领取基本工资,正式入职后每月工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000元起。

  (二)五险一金和社保补贴。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购买社会五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实行全额社保制度。

  (三)伙食及被装。享受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并按标准免费发放被装。

  (四)轮休、休假。每月享受6-8天带薪轮休假期,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0-15天带薪年休假,以上假期标准精确到天,从次月执行,假期不累积。

  (五)其他方面。其它未尽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保护,具体详细的待遇和要求将在正式劳动合同上进行确认。在职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在国家招录消防员方面,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政策。

  四、其他事项

  (一)新入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二)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拟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入职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退出的,须返还培训伙食费、服装费。

  (三)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供相关应聘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docx

  附件3:体能考核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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