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梅州市文化馆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具体如下:
2.工作内容:负责数字化平台管理运营、活动策划文案、视频录制及后期剪辑制作等工作。
3.薪资待遇:月薪3500元(工资+绩效),享受五险一金,试用期一个月,合格者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业务技能提升培训。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艺术设计、广播影视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3.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1.报名方式:线下报名。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3.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梅州市梅江区梅龙西路7号市文化馆一楼咨询电话:0753-2301162。(侯老师)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提供1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附报名表1份)。
1、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等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1.考试时间:12月19日上午9:00,考试地点:梅州市文化馆群星剧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 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须提交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参加考察。参加考察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考察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材料或未通过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2.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 应聘人员可登录梅州市文化馆网站和梅州市文化馆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结果。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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