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莞市—揭阳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东莞市—揭阳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受以上单位委托,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负责具体承办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1、招聘人数:5人

2、用工性质:合同制用工

3、工作地点:莞揭合作园管委会

三、岗位、职责及报考条件

(一)综合协调局-综合材料岗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政府工作;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名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6、负责文稿材料撰写工作、熟悉政府业务工作流程,具备较强公文写作能力;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安排。

(二)综合协调局-财务投审岗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政府工作;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

5、报名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6、负责政府项目财务投审相关工作的协办,熟悉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审核相关工作,具有招聘岗位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安排。

(三)招商和经济发展局-招商经济岗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政府工作;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类或传媒类专业优先;

5、报名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6、了解招商工作的相关流程,负责政府招商相关项目的洽谈及对接工作的协办,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及较强的抗压能力,形象端庄;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安排。

(四)审批服务局-审批服务岗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政府工作;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类或法律类专业优先;

5、报名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6、负责政府业务工作中审批工作的协办,确保所有审批事项严格遵循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及工作流程,保证审批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细心尽责、形象端庄;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安排。

(五)工程建设中心-工程建设岗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政府工作;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土木工程(包含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道路工程等),市政工程(包括给水、排水、污水、电力工程等);

5、报名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6、负责政府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协办,包括编制投标报价方案,参与招标文件的准备与提交,以及相关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事项;

7、报考人员需持有国家认可的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备2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安排。

四、不得报考人员情况: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7、在校未毕业学生及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及筛选、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15日15:00,逾时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请关注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微信公众号)
2、报名者须准备

(1)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表》(附件1,请自行下载填写,需附带本人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双面扫描件、户口本扫描件(户口地址页+本人页)、毕业证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最高学历)、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过往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参保记录)及其他相关证书(证件)扫描件。

(3)本人签名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4)将上述报名资料按照要求编辑电子版本(PDF/扫描件),扫描红海直聘小程序二维码,进入报名人员资料填报端口投递简历信息,在简历附件框上传所有需提供的报名资料电子档并保存简历。

3、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出现的人选缺额,按照报考人员综合表现情况递补。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对象:在报名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情况与招聘的岗位要求进行择优选择。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核:结合笔试成绩,对于符合参加面试的考生主办方对于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核,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和资格复核结果,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报考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由揭阳红海通知。

2、考察:根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 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公示: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在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九、有关事宜

1、本次招聘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笔试面试费。

3、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本次招聘递补有效期限为30日,若出现招聘入职员工离职或其他情形,原则上按照招聘成绩递补,如存在不适合递补情形则另行招聘。

5、咨询电话:0663-8280211;0663-8233711;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均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监督电话:0663-8280611

6、本公告由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负责解释。


相关职位:

综合材料 财务投审 招商经济 审批服务 工程建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