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聘具体情况 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5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日期截止至2024年4月30日。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报考的往届生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4.协调沟通能力好,服务意识强;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审核资格。
(1)面向社会接受考生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17:30,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有关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jysdsrmyyrsk@126.com。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参加考试。
(2)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上传白底照片)
②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生及以上须提供);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
④在校期间或实习期间受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材料、发表的医学专业论文(有者提供);
⑤报考的往届生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在考试入围后须提供原件核对。
2.考试。
(1)本次招聘以技能测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2)技能测试以对应的专业知识及岗位相关内容进行命题,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测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技能测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采用面对面提问、独立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方面的问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成绩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技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4.考试时间和地点
技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由考务人员以短信方式通知。
5.组织体检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的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6.办理聘用
体检合格者即办理入职手续,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
7.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8.其他事项
(1)应届毕业生入职后,护士岗位人员2年内未取得护士资格者,医生岗位人员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如医院临床发展需要时,入职人员需服从医院调配管理。
一、岗位招聘具体情况 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5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日期截止至2024年4月30日。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报考的往届生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4.协调沟通能力好,服务意识强;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审核资格。
(1)面向社会接受考生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17:30,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有关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jysdsrmyyrsk@126.com。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参加考试。
(2)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上传白底照片)
②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生及以上须提供);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
④在校期间或实习期间受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材料、发表的医学专业论文(有者提供);
⑤报考的往届生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在考试入围后须提供原件核对。
2.考试。
(1)本次招聘以技能测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2)技能测试以对应的专业知识及岗位相关内容进行命题,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测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技能测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采用面对面提问、独立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方面的问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成绩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技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4.考试时间和地点
技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由考务人员以短信方式通知。
5.组织体检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的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6.办理聘用
体检合格者即办理入职手续,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
7.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8.其他事项
(1)应届毕业生入职后,护士岗位人员2年内未取得护士资格者,医生岗位人员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如医院临床发展需要时,入职人员需服从医院调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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