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揭阳分中心招聘

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揭阳分中心(简称榕江实验室)是广东省科技厅批准成立、揭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于2020年7月10日完成独立法人事业单位设立登记,2022年5月在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举行揭牌仪式。

榕江实验室聚焦国际科技前沿和短板,以国家战略目标和需求为导向,立足广东省支柱产业的重大发展战略布局,对接揭阳市绿色石化、新材料等支柱产业集群的基础和技术创新需求,汇聚全省、全国乃至海内外先进化学制造相关领域优势高校、研究机构及大型企业研发力量,建设综合性、全链条、高水平的化学与精细化工省实验室,形成“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工程化孵化——产业化推广应用”新模式,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机融合。在化工、材料领域,重点围绕“上游”化工原材料产业—“中游”化工新材料产业—“下游”环保和安全产业,开展“关键化工原材料与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产业环保和安全”方向的应用基础研究,为集群式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提供技术支撑。
榕江实验室依托广东工业大学建设,以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内)实验3号楼作为核心技术研究区建设场地,共享揭阳校区的图书馆、科教设施、体育设施、网络通信、学术交流中心、后勤保障等设施,拥有完备、先进的研发设备设施条件和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后续根据榕江实验室发展继续拓展发展空间。
根据实验室发展需要,2023年—2024年计划招聘若干全职科研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榕江实验室招聘全职科研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
四、待遇
(一)实验室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科研启动费。
(二)五险一金:办理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休假待遇:享受国家规定各类休假政策。
五、应聘流程
招聘考核分为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现场面试、主任办公会审议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通过高校人才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根据岗位需求不定期组织面试。
2.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802320156@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xx岗位+姓名+广东事业单位招聘君。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
(1)《榕江实验室招聘科研人员简历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个人简历表》);
(2)《榕江实验室招聘科研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3);
(3)本人近期白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电子版;
(4)身份证扫描件;
(5)学历及学位证书、成果业绩相关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任职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社保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等。
(三)资格审核
在报名的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填表时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如因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四)现场面试及主任办公会审议
报名开始后,实验室将根据投递情况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核通过面试者进入主任办公会审议环节。
面试具体信息及面试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黄老师13802320156  邢老师18026095506
电子邮箱:13802320156@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市粤东新城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实验3号楼
邮政编码:515200
九、其他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是否递补: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有关我单位本次公开招聘的各种复习资料或考试辅导等信息,均与我单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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