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研究室公开选调教研室主任及高中学科教研员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研员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市教研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服务揭阳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揭阳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1名及高中数学教研员、高中语文教研员各1名。

一、单位情况
揭阳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研究室是揭阳市教育局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主要职能是加强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课程改革,指导教学实践,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组织各类学科竞赛,促进教师发展,服务教育决策。
二、公开选调人数、范围、岗位和岗位薪酬相关待遇
人数:3人。
范围: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研员、教师。
岗位:教研室主任1名,高中数学教研员、高中语文教研员各1名。
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市直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有正确的价值观,为人正派,积极进取,团结同志,勤政廉洁,办事公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和科学态度,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理论基础,较好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有相关学科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组织指导教学活动的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运用科学的方法开展教学研究,全心全意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4.坚持岗位责任制,完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室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岗位任职资格
1.教研室主任资格条件。
(1)教研室主任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1973年8月4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年龄可放宽至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高级教师职称。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职称三者必须一致。且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
(3)具有6年以上高中学段相关学科一线教学经历或3年以上高考相关学科教研经历。
(4)教育理论扎实,教研成果突出。主持省、市课题结题,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本专业高水平教育教学论文。
(5)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的趋势,具有前瞻意识、开拓进取的精神,具备行政管理经历和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研究能力;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廉洁自律。
2.高中学科教研员资格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78年8月4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中小学特级教师、省“三名”工作室主持人、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项目学员称号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到50周岁。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高级教师职称。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职称三者必须一致。
(3)具有6年以上高中学段相关学科一线教学经历或3年以上高考相关学科教研经历。
(4)教育理论扎实,教研成果突出。主持省、市课题结题,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本专业高水平教育教学论文。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处理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师德师风败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通过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的;
3.有其他影响公开选调使用情况的。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8月12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揭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揭阳市教育局六楼)
报名应提交材料:
(1)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含本科、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2)业绩材料,包括:工作经历证明,近五年所教班级学科成绩证明材料,能充分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论著(原件)、论文(期刊原件,知网、万方网、维普网查询网页)、研究课题(立项、中期评估、结题文件证书)、专业学术称号、表彰奖励证明材料(证书、文件等)以及其他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有关业绩所在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3)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名)。自我推荐介绍(不得多于1500字)。
(4)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2张(要求高清,不小于200K),同时报电子版照片。个人工作生活照2张。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公开选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选调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揭阳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予取消其资格。
(二)面试。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包括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面试流程:备课-试讲-答辩。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备课。符合面试资格人员每人按提供内容独立备课20分钟。
2.试讲。试讲12分钟。成绩计算:按100分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得分的60%计入总成绩。试讲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答辩。8分钟。成绩计算:按100分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得分的40%计入总成绩。答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考试最终成绩按照试讲成绩占60%和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同一岗位报考者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试讲成绩、答辩成绩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5.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揭阳市教育局”上公布应聘人员成绩。所有应聘人员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当日公布面试成绩。
(三)体检。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四)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入选人员名单在揭阳市教育局、揭阳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的情形,可结合工作实际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调动。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命、聘用等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为了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参与,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监督电话:0663-8724407。
附件:揭阳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室主任及高中学科教研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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