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招聘专任教师

广东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结合、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已有近65年的本科办学历史。学校于2015年整体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行列,拥有大学城、东风路、龙洞、番禺、沙河、揭阳等多个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5300余亩,教职工40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5万余人。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专任教师9名(其中:揭阳校区6名)、行政人员5人、专业技术人员13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善于与人沟通,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与组织能力,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符合附件1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4.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博士后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医师岗位(代码:23ZJ12)年龄条件另详见附件1岗位表具体要求。

  5.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7.港澳居民报考还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博士研究生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硕士研究生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管理,入职后根据业绩考核逐年择优入编。

  聘用人员根据所获学历学位确定聘用岗位,其中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者聘为专业技术十级岗,具有硕士学历学位者聘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岗。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止。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可将所有报名材料文件打包压缩发至邮箱:gdutjob@gdut.edu.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注:附件大小请勿超过8M)。

  (三)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 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3.个人简历;

  4.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应届毕业生);

  5.身份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

  6.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7.业绩成果、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gd.gov.cn/)或广东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国(境)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取得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相应的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余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前提供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资格审查

  (一)第一阶段考试前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6月30日前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此阶段只初查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第一阶段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参加第一阶段考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二)资格复审

  入围综合面试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入围综合面试阶段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如因资格复审结果导致面试人选空缺的,在同岗位第一阶段考试成绩合格应聘者中,按第一阶段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选。

  七、考试

  考试分为岗位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岗位技能测试

  具体由各招聘部门组织。主要考查应聘者个人综合素质及应具备的岗位职业素养与技能,其中教师岗位侧重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及课堂组织能力等,实验技术人员岗位侧重考查应聘者专业实验技术水平,特别是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能力和实验组织能力等。

  第一阶段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人选。

  第二阶段: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第一阶段成绩×50%+第二阶段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在综合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如同一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第一阶段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第一阶段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十、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1.获聘人员原则上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正式入职手续,逾期未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3.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5.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名单、聘用结果等信息,均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22792(人事处)

  监督电话:020-39322692(纪检监察室、纪委办公室)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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