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潮州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项目专项人员招聘公告,更多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获取更多关于潮州市事业单位招考公告的相关内容,请关注潮州事业单位招聘网/潮州人事考试网!
潮州市金桥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受潮州市妇女联合会委托,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到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潮州站)的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就本次招聘公告如下。
(一)应聘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考虑社会工作、法律、心理咨询、教育学、公共管理专业或具有社会工作师、律师、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后出生)
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处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其它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不得应聘。
(二)工作内容:负责做好日常接访,协助开展个案辅导、小组活动,开展法律宣传、调研等工作,做好网站及微信平台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岗位要求:具有项目执行力;熟练操作相关办公软件;熟练的文字书面表达和普通话、潮汕话流利;有较强沟通能力;会运用多媒体平台(如网站、微信公众平台)。
(四)薪酬待遇
1.劳务派遣人员实行年度经费包干,每人每年4万元。
2.项目接受上级年度评估合格后,给予发放每年2400元年度绩效。(在站工作半年后开始计发,并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
3.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地点:潮州市金桥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市永护路53号)
联系电话:2286154;2285566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2日
报名要求:报名时应带齐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1寸彩色近照1张。
2.面试与体检
报名人员由潮州市金桥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择优推荐并报送潮州市妇女联合会审核,面试通过者在报送潮州市妇女联合会审核前必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交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没有准时提交相关证明的视为放弃。审核通过的人员必须参加入职前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由劳动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首次签订年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如聘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方面不符合潮州市妇女联合会有关工作要求,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解聘手续。
4.拟聘用人员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前,应终止与其他单位的劳动或者劳务关系,且无纠纷。若签订合同后发现存在前述情况,劳务派遣公司有权立即终止聘用合同。
潮州市金桥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受潮州市妇女联合会委托,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到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潮州站)的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就本次招聘公告如下。
(一)应聘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考虑社会工作、法律、心理咨询、教育学、公共管理专业或具有社会工作师、律师、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后出生)
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处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其它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不得应聘。
(二)工作内容:负责做好日常接访,协助开展个案辅导、小组活动,开展法律宣传、调研等工作,做好网站及微信平台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岗位要求:具有项目执行力;熟练操作相关办公软件;熟练的文字书面表达和普通话、潮汕话流利;有较强沟通能力;会运用多媒体平台(如网站、微信公众平台)。
(四)薪酬待遇
1.劳务派遣人员实行年度经费包干,每人每年4万元。
2.项目接受上级年度评估合格后,给予发放每年2400元年度绩效。(在站工作半年后开始计发,并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
3.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地点:潮州市金桥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市永护路53号)
联系电话:2286154;2285566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2日
报名要求:报名时应带齐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1寸彩色近照1张。
2.面试与体检
报名人员由潮州市金桥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择优推荐并报送潮州市妇女联合会审核,面试通过者在报送潮州市妇女联合会审核前必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交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没有准时提交相关证明的视为放弃。审核通过的人员必须参加入职前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由劳动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首次签订年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如聘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方面不符合潮州市妇女联合会有关工作要求,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解聘手续。
4.拟聘用人员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前,应终止与其他单位的劳动或者劳务关系,且无纠纷。若签订合同后发现存在前述情况,劳务派遣公司有权立即终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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