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饶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二)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管理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申请在县卫健系统内调动;服务满8周年后,方可申请调离县卫健系统;获聘人员服务期内报考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报考前7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报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人员方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外,报名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十、相关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本次招考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公告没有明确事项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饶府〔2014〕8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附件1:饶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2).xlsx

附件2:考生报考指南.doc

附件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饶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饶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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