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10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澄海区人民医院。澄海区人民医院是澄海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公立三级综合医院,总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一期),编制病床数1000张,开放病床1000张,设临床学科中心16个(涵盖54个二级专业),医技学科中心5个,是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地。现有干部职工98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9名、副高级职称113名;双博士1名、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39名。

(二)澄海区妇幼保健院。澄海区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立二级妇幼保健院,占地面积1465.12平方米,建筑面积5176平方米,编制病床数150张,开放病床120张,现有干部职工18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名,副高级职称21名,中级职称52名。

(三)澄海区中医医院。澄海区中医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公立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用房面积9873.57平方米,编制病床数95张,开放病床95张,设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8个,现有干部职工12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名、副高级职称19名、中级职称28名。

(四)澄海区澄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澄海区凤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澄海区广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澄海区东里镇中心卫生院、澄海区隆都镇中心卫生院、澄海区溪南镇卫生院、澄海区盐鸿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以及卫生协管等;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澄海区人民医院36名、澄海区中医医院10名、澄海区妇幼保健院12名、澄海区澄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名、澄海区凤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名、澄海区广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名、澄海区东里镇中心卫生院3名、澄海区隆都镇中心卫生院2名、澄海区溪南镇卫生院4名、澄海区盐鸿镇卫生院1名。具体岗位见《汕头市澄海区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中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仅限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三、薪酬待遇和服务期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

属于澄海区人民医院新引进人才,且符合《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引进人才奖励实施方案》中对应各类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奖励性补贴和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汕头市澄海区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

其中,岗位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指1973年3月25日后出生、岗位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指1978年3月25日后出生、岗位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83年3月25日后出生、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8年3月25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内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查询岗位。

根据招聘对象类别,设置招聘岗位,详见《岗位表》。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3.报名时间和地点。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chwsjrsg@163.com,邮件主题名为:报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

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31日(9:00--14:00)南方医科大学本部运动场,2024年4月1日(9:00--14:00)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区校区。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本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电子版(底色不限,300万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尚未毕业的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籍认证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5)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相关证明;

(6)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二级综合及以上医院工作年限佐证等材料。

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初审

澄海区卫生健康局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网络报名的,于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初审结果;现场报名的,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

6.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场招聘只能报考1个岗位。除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2)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承诺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如招聘岗位要求“住院医师规培”但尚未取得合格证或考核合格相关证明的,须承诺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相关证明。

(3)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组织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招聘组织单位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可选择在高校专场或本地专场进行资格复审,现场报名的考生在高校专场进行资格复审。

高校专场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31日(9:00--14:00)南方医科大学本部运动场,2024年4月1日(9:00--14:00)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区校区;

本地专场时间和地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2日(9:00--11:30,15:00--17:00),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5楼人事股(汕头市澄海区中山南路柑园池卫健大楼)。

2.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进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澄海区卫生健康局将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3 .发放面试(面试初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合格的,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面试初试)通知书。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如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超过30人的,则该岗位将采取面试初试择优的方式。面试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初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知识,每人面试时间4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初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成绩高低按照每个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复试。当面试初试成绩相同时,按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并列进入面试复试。面试初试成绩在面试初试结束后当日向考生公布。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复试。

没有按要求参加面试初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面试初试成绩仅作为进入复试依据,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1.各招聘岗位面试(复试)人员名单、面试(复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项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面试(复试)方式和内容:面试(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复试)内容为卫生相关知识。每人面试(复试)时间12分钟,满分为100分。

3.面试(复试)成绩评定:每位评委根据应聘者应答情况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委评分总和的平均值即为面试(复试)成绩。面试(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复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复试)成绩实行现场评分、统分、核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复试)成绩通知书。

4.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公布

①面试(复试)成绩等于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②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由澄海区卫生健康局另行组织面试。

③按招聘岗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入围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在指定的体检医院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发布。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中,要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考察是否存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不符合组织人事政策规定的情况。

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澄海区卫生健康局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六)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组织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 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招聘组织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招聘组织单位组织的考察,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四)应聘人员要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五)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公开招聘公平公正。

联系电话:0754-85714750(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54-85856032(澄海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

1.汕头市澄海区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原标题:汕头市澄海区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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