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阳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2024年阳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端正,熟悉办公软件和基层情况,对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充满感情,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吃苦耐劳;

  3.符合岗位表所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份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6.符合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配偶、子女皆已移居国(境)外人员,或配偶、子女两者之一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聘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待遇

  经批准聘用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由聘用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首次聘用期至2024年7月24日,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聘用人员综合年薪为5万元(含购买社保单位及个人自付部分)。

  四、报名方式和办法

    (一)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2日

  (三)报名地点:阳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楼办公室(阳春市春洲大道3号),联系电话:0662-7759085。

  (四)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者在报名时间内持下列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2024年阳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张;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张;

  5.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相片2张。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及在岗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报考者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报考人员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若有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或其他自身原因,招聘单位不能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在服役期间获得立功、优秀士兵等奖励项目的笔试成绩予以加分,其中:立三等功或以上加4分(多次立功只计一次加分);获得优秀士兵加2分(多次获得优秀士兵只计一次加分);进藏进疆的加4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面试

  由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3比例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依次递补。同时,体检合格后还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考察。

  六、考察及递补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将在本岗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至低的顺序按缺额人数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调剂及补录

  如果某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中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数量的要求,可以从其他岗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调剂择岗录用,具体调剂数量及方案由领导小组确定并另行发布调剂公告。考生入职后6个月内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将在本岗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至低的顺序按缺额人数进行补录,如本岗位没有补录考生,可从其他岗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

  九、其他事项

  (一)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成绩以及聘用公示等有关事项在阳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二)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三)阳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24年阳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2024年阳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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