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康复员

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原秋林医院)创建于1958年,是茂名地区唯一一间集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科研、教学及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精神残疾评定为一体的三级精神心理专科医院。作为茂名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承担着茂名地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职能。医院的精神科、心理科及中医科,作为享誉粤西地区的品牌专科及茂名市重点学科,在全国范围内亦享有盛誉。医院是全国首批15个精神康复建设基地之一,同时也是中国康复医学会科普示范基地、第一批精神专科医防融合省级试点医院、广东省高等医学教育教学医院。

2020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建设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致力打造区域性精神疾病医疗中心。新院区将于2024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下午17:00前。

(二)报名方式:请应聘者按照以下报名要求:

①加入QQ群;

②填写二维码信息;

③发送报名材料到邮箱,方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清晰可读、符合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所有填报信息必须一致,如因个人填报错误、填报不完善,不按要求如实填报造成审核信息有误等问题,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1.请加入QQ群:825669357(群名称为:茂名三医院招聘群),进群时备注“姓名+学历+专业”,不备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通过进群。

2.扫描以下二维码填报报名信息作为报名依据,扫码填报的信息必须与材料一致。

3.按以下顺序把报名材料(原件扫描)的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姓名+学历+专业+联系电话”命名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mmsydb6880306@163.com。应提交但暂未能提供的材料请在邮件正文中说明原因,提交材料包括:

(1)报名表:填写《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打印填写、需考生亲笔签名、贴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

(2)身份证: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各层次的学历证、学位证(含学信网学历、学位证书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执业证:相应的资格证、执业、职称证、规培证;

(5)有工作经历者提供参保证明;

(6)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

(三)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资格初审。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面试+试工”方式。

(一)笔试

1.符合资格条件者通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通知笔试。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及地点介时在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2.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要及时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3.笔试合格分数线定为50分以上。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通知。

2.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和岗位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通知。

3.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原件材料。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4.面试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定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3工作日内)在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面试安排:根据实际面试人数确定评委组,每组评委人数为5人,其中非本院的评委数量不少于1/3。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面试评委组中相关专业评委占1/2以上。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四)试工。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确定试工人员。根据不同岗位要求试工1周-1个月,科室从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并撰写试工鉴定。

五、体检

应聘人员试工合格后,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讨论

考察报告提交医院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考察人选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有异议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进行。

十、薪酬待遇

1.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合格的:聘用为医学影像科医师、医学影像技术岗位的为同工同酬用工,聘用为康复员、护理员岗位的为固定薪酬用工,按照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执行。

2.依法为以上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 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种)以及住房公积金,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的劳动纠纷的,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联系电话:人事科0668-6880306

监督电话:0668-6576208

附件: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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