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四批18人)

  根据《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茂人社﹝2020﹞65号)和《关于高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高人社﹝2023﹞141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劳动力就业,高州市泗水镇堂华村委会(1人)、潭头镇潭头村民委员等13个村委会(13人)、谢鸡镇民胜村民委员会等2个村委会(2人)、(其中高州市石板镇石村和西茂村委会2人,已在第二批发公告未招到合适人选现继续发公告)开发并经我局认定乡村公益性岗位,现发招聘公告,欢迎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劳动力报名应聘。

  一、岗位情况(详细见附件)

  二、报名人员条件

  1、脱贫劳动力;

  列入精准扶贫、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脱贫劳动力

  2、就业困难人员;

  经过镇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携带所需材料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包含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内容)。

  2、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本人身份证、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

  五、报名开始和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31日

  六、录用

  1、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及岗位要求,按公益性岗位安置排序确定人选。

  2、经用人单位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录用。

  3、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直接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注:乡村公益性岗位1年,城镇公益性岗位3年。

        附件:2024年高州市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招聘(第四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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