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委台港澳办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茂名市委台港澳办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为办公室文员类,主要职责:协助茂名市委台港澳办开展文秘工作。

  招聘人数:招聘1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居住在中国国境内。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品行端正。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八)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九)其他不适宜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根据综合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确定人选,并进行体检、政审、公示。本次招聘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填写《茂名市委台港澳办招聘政府购买人员报名登记表》,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表格、个人学历证书、身份证、照片报名 (文件名统一为“姓名+手机号码+应聘政府购买人员”,相片格式为JPG),电子邮箱:mmstgab2287601@maoming.gov.cn

  (三)资格审查:由茂名市委台港澳办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参加笔试。在通知应聘人员时,如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资格审查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共同管理。

  (七)补录

  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空缺岗位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至满额。

  四、待遇保障

  工资待遇按照茂名市人民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执行,年薪不低于46000元/年。

  联系人:张恩妹   联系电话:2287601  

  附件:茂名市委台港澳办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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