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乡村振兴促进会招聘公告

因我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财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招录岗位:促进会财务人员
招录人数:1-2人
岗位职责:负责促进会财务收支、日常接待、会员服务及完成促进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个性开朗,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能力,电脑操作熟练,熟悉行政工作业务流程,执行力强。
3.大专及以上财务管理、会计及相关财务专业。
4.年龄20-45岁,麻岗籍女性、未婚及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方法
1.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5日起至1月31日。
报名材料:个人简历,应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簿(需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专业证书或证明文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在线打印验证报告),所有证件均需要原件扫描或清晰照片,统一整理好发至报名邮箱mgzxczxcjh@126.com。
2.资格审查
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乡村振兴促进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者将通过电话通知面试时间。
3.招聘面试
应聘者凭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

4.聘用

受聘人员与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乡村振兴促进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说明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聘用期为2年(含试用期3个月)。
2.薪酬待遇:应发工资5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被招聘单位录用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人员在考察、试用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
6.考生对招聘方面的相关疑问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668-5550498。
7.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乡村振兴促进会负责解释。
  
附件: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乡村振兴促进会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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