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滨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批次招聘公告

茂名滨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茂名滨海新区区属国有独资企业,是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结构,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茂名滨海发展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成立于2019年7月,是茂名滨海新区(以下简称滨海新区)管辖的市属综合型国有企业,是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重要载体,是实施滨海发展战略的重要平台。

集团一直秉承“建设新区,服务新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初心使命,致力于滨海新区重大产业项目及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立足滨海新区的高质量发展。

集团的主营业务板块有:产业园区建设、城市开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自来水供水、污水治理、道路养护、物业管理、生猪屠宰、劳务派遣等九大板块。

未来,集团将继续积极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及一批重大链主型龙头企业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同时还积极投入省级生鲜冷链、海洋牧场、渔港经济园区、深水化工码头、集装箱码头、加油站充电站、搅拌站及公用管廊等多个重大项目筹划建设,为打造茂名滨海新区集疏运体系及公共服务体系贡献力量。

集团多措并举,筑巢引凤:积极探索、创造高级办公场所;建设舒适海景人才公寓;提供健康营养餐饮;开设安全干净通勤班车;享有带薪休假、五险二金、年度体检、节日慰问等各种福利待遇。

集团设置“双通道”人才培养计划,有着广阔无限的发展平台,滨海新区是一座“青春之城”,集团更是滨海新区其中一颗璀璨夺目的未来之星。

一、招聘对象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二、基本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能力;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的人员;
2.有行政拘留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编制、国有企业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核。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被录用人员由茂名滨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企业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公告
本招聘公告在茂名滨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发布。

五、应聘须知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8日17:30。
(二)报名方式
 1.一律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压缩包(含《报名表》,电子免冠证件照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能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和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mmbhfzjt @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职位名称+姓名”字样。
 2.所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准确无误。
 3.投递简历后,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留意邮件及手机短信,以便及时与您联系。公司将会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初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给予回复,因时间所限,恕不能一一回复。如本次招聘未能通过简历筛选,我们将把您的简历储存在我们的人才储备库,以后有相关合适的岗位,我们再与您联系。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集团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对通过资格初审入围笔试的人员名单在集团官网进行公布。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公司官网发布的信息,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集团收回已支付的相关薪酬,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招聘岗位条件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安排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需按岗位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3.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列,将在集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照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携带能反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凡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集团根据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1. 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沟通应变、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性、岗位匹配度。
3.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若同一岗位的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按招聘计划招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二级甲级医院或职业病防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15天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资格。集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考察
集团对进入拟聘用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征信、档案和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如有出现违纪违法、失信的应聘人员将不予录用。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在集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集团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以聘用。公示后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集团决定是否递补。

所有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含必要的证明材料)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为便于处置和反馈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十、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按集团员工薪酬福利标准(制度)执行。

十一、工作地点
 广东省茂名市电城镇、博贺镇。

十二、其他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表,及时了解集团官网发布的信息,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崔小姐
 联系电话:0668-5183451
 联系邮箱:mmbhfzjt@163.com
 茂名滨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mmmb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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