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供销社直属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了加快直属企业改革发展,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结合茂名市供销社直属企业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念坚定;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德才兼备,诚信廉洁,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正确的业绩观,勤奋敬业,作风严谨,实绩突出;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6.无影响任职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任职资格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累计8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企业工作相关的经济、法律、党政等工作经历,具备3年以上同规模或同层级企业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3.具有在大型商超运营管理或中央厨房整体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对商超营运管理模式或中央厨房运营管理模式有系统的了解和深入的认识,能够有效指导各项营运工作的开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5.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

  7.曾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表和应聘材料整理成压缩文件包发送至指定邮箱:mmsgxs2920262@maoming.gov.cn。

  3.报名须知: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附件《茂名市供销合作联社直属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社会化公开招聘-人选报名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报名人员应于报名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中文版):

  (1)《茂名市供销合作联社直属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社会化公开招聘-人选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所获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其他本人需补充展示文件。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执行工作组在应聘人员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公开招聘资格人选。

  (三)面试

  面试地点设在茂名市,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

  (四)背景调查

  以过往履历背景、面试分数为参考,结合人选是否服从岗位调剂的意愿。由公开招聘执行工作组研究,按每个职位1:2比例确定背景调查人选,核实应聘人员的重点能力及相关重要信息。

  (五)组织考察及体检

  背景调查后择优确定考察对象,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后如发现人员有不适宜任用情形的,可根据递补安排执行,并重新开始考察程序。

  针对组织考察通过人员,安排进入体检环节。列入体检对象的人员须到茂名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七)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试用与任职

  公开选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适应或不胜任者不予聘用,不保留待遇。

  五、薪酬待遇

  面谈。人工费用(包括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由其在实际工作中服务的企业承担。

  六、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公开招聘执行工作组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执行工作组咨询电话:0668-2920262      

      附件:茂名市供销社直属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公开招聘公告-人选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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