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自然资源所临聘人员

  因工作需要,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然资源所临聘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临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行端正;品学兼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及理论功底;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学历要求: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本科学历;

  (四)专业要求:

学历层次

  本科层次

  大专层次

专业名称及代码

汉语言文学(B050101)、法学(B0301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901)、建筑学(B081001)、城乡规划(B081002)、土木工程(B081101)、测绘工程(B081301)、地理信息科学(B070504)、资源勘查工程(B081503)、
土地资源管理(B120404)

汉语(C050101)、法律实务类(C0301)、计算机应用技术(C081401)、建筑设计(C081501)、城乡规划(C081601)、土木工程检测技术(C081803)、测绘工程技术(C082403)、测绘地理信息技术(C082404)、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C082806)

  (五)岗位说明:从事自然资源监督巡查工作,需在偏远山区夜间巡查,适合男性;聘用后由高州市自然资源局统一调配使用,本人不能到籍贯和户籍所在镇(街)工作;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4月11日。

  (七)下列情况不纳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以及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时间安排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9:00至4月20日17:00(共7天)。

  2.报名注册。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113.107.158.242:9001)按照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者信息进行初步审核,通过系统自动实时初步审核的报考者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密切留意高州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告。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和审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审核合格的,方能进入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占总成绩50%)。

  笔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和行政思维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资格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报考者放弃资格审核,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对象。

  (2)审核形式。

  主要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资格审核对象需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高州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核对象需按序号排列出示如下资料:①《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自然资源所临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签名);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签名);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占总成绩50%)。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高州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告。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名次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考察。

  被聘用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高州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两年,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凡被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我局安排,如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签订劳动合同及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自聘用日期起,考试成绩保留一年,途中有聘用人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空缺的岗位可从入围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中根据岗位实际择优递补。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3800元(含五险)。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等环节。

  (三)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招聘单位可对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原定时间、地点作出调整。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均通过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zhou.gov.cn/mmgzzrzyj/gkmlpt/index)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五)本公告由高州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高州市自然资源局人事股 0668—661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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