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财政局公开招聘三类编外人员

为充实我局编外人员队伍,进一步提高我局后勤服务保障水平,我局决定组织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具体的用人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坡头区三类编外人员,享受坡头区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单位不提供住宿。

三、应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有违法犯罪、吸毒记录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递补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9日至7月31日(共3个工作日)。(即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31日18:00)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的原件(当场审查完毕即可带走)和复印件,并填写《湛江市坡头区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黏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或电子照片黏贴登记表),并提交到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18号坡头区财政局五楼504室人事教育股,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招聘单位将对前述要求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造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 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其他费用。

(三)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面试。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考生确定面试名单。审核通过后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如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考试成绩的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确定体检对象后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费。提交体检合格报告的同时,需提供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将在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议,可向湛江市坡头区财政局反映。  

(六)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批后,按现行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在1个月内,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

(七)递补

因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聘用后终止聘用关系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期限为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如果法律法规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单位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方终止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公告及附件在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三)本公告解释由湛江市坡头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人:黄廉娥   联系电话:0759-3956938
 

附件:1.《湛江市坡头区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2.《湛江市坡头区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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