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七、考核、聘用及管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税前7万元/年,包含购买五险一金单位部分,住宿自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证件与报名表不一致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网上报名提交资料后,超过考试规定时间没有前来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本次招聘工作,请考生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务必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无法联系,致使招考通知信息延迟等问题,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公示内容通过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留意公告内容。

(六)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上述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疫情防控要求

体温必测、行程必查。所有考生进入考场时需佩戴好口罩,进入考场前需实行进门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对于现场测温≥37.3℃的人员,在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场。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4387768(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2022年9月8日

附件1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2 个人基础信息表.docx

附件3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 2022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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