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招聘专职网格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专职网格员7名。

三、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黄埔区户籍、广州市户籍且在黄埔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或持有在本区办理(申办或签注)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的来穗人员;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本街(镇)户籍或居住者优先考虑。

2.年满18周岁(2004年9月1日前出生)、40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二)岗位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社区和网格工作;

2.具备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学历);

3.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社会组织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熟悉电脑和手机操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能接受周末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错时服务等弹性上班制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各级财政供养人员,聘用单位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

4.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网格管理工作的。

(四)其他

1.本次招聘约定最低1年服务期,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镇(街)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对接受相关培训产生的费用,要求双倍赔偿;在约定服务期内自动离职的,5年内不得报考黄埔区专职网格员职务。

2.如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时间。

四、招聘程序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10月9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

黄埔区佳兆业城市广场盛凯二街27号党群服务中心二楼综合保障中心办公室;联系人:秦小姐,联系电话:82231766。

4.报名须提交的资料(考生本人提交):

(1)《南岗街道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

(2)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报名表);

(3)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复印件及原件,户口簿(户口本含首页及考生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流行病调查表(见附件2)。

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5.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现场报名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出示“穗康码”或“粤康码”绿码进行报名。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2.开考比例:招聘职位的计划录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未能达到60分的应聘者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通过笔试的人员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若有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及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4.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考试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四)体检和考察

1.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注意事项

(一)招聘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本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通过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相关信息。

(三)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黄埔区南岗街道办事处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流行病学调查表.docx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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