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

  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编制外合同制)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执法辅助岗1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三)年满18周岁,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以及一定的文字功底。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年龄及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是2023年1月31日;
(四)本次招聘岗位主要从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须持有C1驾驶证照,工作岗位较为艰苦,需值夜班及街面巡查,节假日、恶劣天气等需出勤,适合男性;
(五)身体健康,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应聘岗位的工作;
(六)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岗位安排。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地址:白云区广园中路238号区政府楼726室)。

  2.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月3日共4个工作日(当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3.现场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提供《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政府雇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退回原件)。

  4.报名提交的报考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列入白云区政府雇员招录黑名单。

  5.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7.若招考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5,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现场出面试成绩。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面试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及相关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则综合个人条件择优录取。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及录用

  通过考察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并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白云区政府雇员薪酬福利有关规定执行,另实行绩效考核奖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49404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6:00。

  附件: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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