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花都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职位:办公室职员

(二)招聘人数:1人 。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花都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至2022年11月25日(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1月25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中文类及会计学相关专业,有会计证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者可不限专业。

(五)具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或财务相关工作经验,有驾驶证者优先。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有吸食、注射毒品或服用过依赖性精神药品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文联版块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发至广州市花都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工作邮箱gzhdwl@126.com,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如有请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报名咨询电话:020-86832746,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2日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gzhdwl@126.com。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2月2日后登录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文联版块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以修改;报考截止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修改;报考截止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以修改。

3.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面试

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并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取。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核与公示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无犯罪记录、个人征信、工作实绩等,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学历鉴定、身份证、户口本、无犯罪记录证明、报考职位要求提交的所有证件与证明,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原件审查后退还。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文联版块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四、薪酬待遇

参照花都区政府雇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需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3)。

(二)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24小时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及《承诺书》参加考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7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人员或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居家健康隔离或监测期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五)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考试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七)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面试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后续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的,将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

六、其它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花都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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