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药科大学人才引进公告(第三批)

广东药科大学是全国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药学系列专业的高等学府。学校创办于1958年,原名广东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7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命名广东医药学院;1994年易名广东药学院;2003年成为硕士授权单位,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东药科大学;2022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3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广州(大学城、宝岗、赤岗)、中山和云浮三大校区五个校园,占地近5300亩。学校设有22个学院(部)、3个研究院(中心)、2所直属附属三级甲等医院。经65年砥砺奋进,已发展成为“以药为主,药医结合,药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独具特色的药医学府,先后进入广东省“省市共建本科高校”“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建设高校行列。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48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港澳台学习、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等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

2024年05月10日 至 2024年05月16日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络系统实名报考。应聘者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广东药科大学招聘系统(https://zp.gdpu.edu.cn),按提示依次进行注册、填报信息、提交岗位申请、上传附件材料(学历学位、身份证明、简历、业绩等)后完成报名。每人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本次招聘原则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招聘系统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自动关闭,高层次人才报名在本年内不受时间限制。

(三) 注意事项。

普通专任教师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境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应聘者资料发至用人单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校、院两级的面试和评议。各用人单位组织专家,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综合评议,通过面谈、试讲等方式,对应聘者的师德师风、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专业能力、心理能力等进行评议,用人单位(院级)将综合评议结果报学校人力资源部,由学校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校级层面面试。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企事业单位调配人员申办系统网站(https://ggfw.hrss.gd.gov.cn/rydpo/)和广东药科大学(https://www.gdpu.edu.cn/rczp/gccrczp.htm)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人事科:020-39352071 【咨询邮箱】rsc2071@163.com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办公室:020-39352133

附件:广东药科大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第三批)

广东药科大学

2024年05月06日

原标题:2024年广东药科大学人才引进公告(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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