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环监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环监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洲街环监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内勤2名,主要负责日常财务处理,凭证整理装订,以及街道环监所部分内勤工作。

岗位二:垃圾分类专职1名,主要从事垃圾分类督导及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3.能熟悉使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写作能力。

(二)岗位一:

1.同等条件下,具有财务管理工作经验、持C1及以上驾驶证且能熟练驾驶者优先考虑。

(三)岗位二:

1.吃苦耐劳,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能接受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务。

2.同等条件下,持C1及以上驾驶证且能熟练驾驶者优先考虑。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从2022年9月15日至9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

(二)报名地点: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报考者须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粤康码、行程卡,将报名资料原件提交到南洲街环监所(海珠区南洲路331号205室)。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遇体检不合格或医院建议复查但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或放弃体检者,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根据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招聘的人员由环监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环监所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录用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招聘工作,加强防疫措施。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2022年9月14日

附件:南洲街环监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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