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遴选村监察站站长的公告

(八)体检

体检对象按计划遴选人数依考生总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若最终体检结果不合格,可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人选开展综合考察,到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由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提供其政治鉴定材料、廉政审查材料、信访举报核查情况和个人现实表现等材料。

因考察对象人选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不符合岗位需求、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任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进行公示7天。

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线索清晰、真实署名的信访举报,将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工作的,由镇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聘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拟聘用公示结束之日算起)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二)待遇和管理

拟聘用的村(社区)监察站站长与新龙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合同期为1年,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合同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村(社区)监察站站长聘用期间参照广州市黄埔区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正职待遇计发薪酬,按照考核情况发放一定额度的绩效奖金,并按有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防在遴选工作中打探消息、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严禁篡改档案、考试作弊,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坚持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四)本次公开遴选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参加遴选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现场报名、笔试、面试时,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均不得参加报考。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遴选工作时间调整的,将通过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相关信息。

(五)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遴选无关。

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9850497;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日

附件1:新龙镇公开遴选村监察站站长报名表.doc

附件2:流行病学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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