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夏园社区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

  根据社区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2名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1名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名

  工作职责:负责社区党委、党经联、董事会、党员大会、经联社股东代表大会的会议统筹、撰写会议纪要,督办和落实主要领导的决策事项,完成重点工作的信息报送;负责撰写社区年度工作报告及计划、工作方案、工作简讯、主要领导发言稿、汇报文件等;统筹社区党组织、居住地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包括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发展党员、党员管理、收缴党费、居住地党员志愿服务等内容;负责统筹协调办公室及社区日常工作事务;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二)城市管理工作人员1名

  工作职责:负责日常区创建办和街道巡查组发现的精细化、创文整改;负责日常沙井盖安全巡查和发现问题的整改;负责日常违法建设巡查发现违建及时上报街道,负责日常危房安全巡查和拉好安全警戒线工作;负责监督消杀人员日常消杀工作和日常防鼠防蚊爱卫整改;负责派发辖区内餐饮店燃气宣传单并配合街道开展宣传活动;负责沟通处理日常居民投诉和协助12345投诉回复;负责辖区内商铺的《门前三包》告知书的签订和查漏补缺工作;协助街城管科负责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服从工作安排,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服务社区理念、吃苦耐劳的思想准备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或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技能条件;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名

  (1)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要求:无,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哲学类、管理类、传媒文化类、写作与应用专业;

  (4)年龄要求: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

  (5)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日常应用软件;

  (6)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执行力、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街(镇)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城市管理工作人员1名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无,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环境保护类、土建类、城市管理专业;

  (3)年龄要求:报考年龄为45周岁以下。

  三、招聘流程

  (一)公开报名

  1.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7月10日-7月14日(9:30-11:30,14:30-17:00,其他时间不受理,周六日不受理);

  3.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夏园社区居委会2楼党政办公室(黄埔东路2638号)。

  4.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含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请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一寸相片2张;如是党员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报名时请携带原件以供查验,查验后当面退还,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的复印件材料不予以退还。

  (二)资格初审

  1.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2.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达到相应职位招聘人数的1:5比例以上。未达到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对岗位的适应情况(本社区不提供或制定任何的复习资料)。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等。

  3.各科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并分别按照比例折合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报考岗位规定的优先聘用条件确定体检人选;如同时符合或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则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4.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考生自费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社区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以往工作单位表现、是否需要回避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考生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进行资格复核。

  3.因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五)公示与招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我社区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工作岗位由社区根据社区工作实际进行安排,拟聘用人员需服从社区工作安排。

  四、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区工作人员相关福利待遇。具体待遇面议。

  五、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无法及时联系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夏园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李小姐 020-8221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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