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梅花村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劳动保障前台工作人员)公告

越秀区梅花村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劳动保障前台工作人员)公告

因实际工作需要,梅花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劳动保障前台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政治思想好,组织观念强,有工作责任心,有团队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身体健康,40周岁及以下(截至2023年3月31日),大专学历;

3、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和公文写作。沟通协调能力强,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粤语流利;

4、本市户籍。居住在梅花村街辖内或附近区域的从优考虑。

二、报名方法

报名资料:1、户口本;2、身份证;3、学历证书;4、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对及复印件1份);5、个人简历;6、大一寸近照1张。(注: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不管是否录用,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

报名地点:梅花村街道政务服务中心3、4号窗(越秀区梅花路21号)

联系人:谢小姐,咨询电话:37634891

三、考试办法及有关说明

(1)考试形式由笔试、面试组成。笔试是电脑考试,电脑考试占综合成绩50%,面试占综合成绩50%。

(2)电脑考试:限时30分钟,满分为100分,内容为word和excel软件的应用。

(3)面试:参加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笔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则直接进入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

(4)体检:电脑考试、面试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职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自费体检。

(5)考察: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生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取消招用资格的,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四、录用及相关待遇

1、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合格和组织考察合格择优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拟招用信息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被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照梅花村街有关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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